家事法律師推薦,家庭暴力、遺產繼承、監護宣告等諮詢服務

家庭糾紛往往牽涉情感、財產與子女權益,無論是離婚、監護、繼承還是家庭暴力,都屬於《家事事件法》規範的範圍,這部專法讓法院能以更人性化與保護性的方式處理家事案件,強調調解、協助與修復關係。 想了解家事事件法與民法有何不同?家事法庭又處理哪些案件?以下將為你一次整理清楚。

當衝突升級到必須透過法院解決時,多數人第一個念頭就是「好緊張、我該怎麼辦?」其實,進入家事法庭並不可怕,真正該擔心的是在不懂制度的情況下錯失自己的權益。許多人對家事案件的程序毫無概念,以為只是單純開庭,卻沒想到其中有不同的規範與注意事項。因此,85885法律網團隊特別推出家事法律顧問服務,不只是提供法條解釋,更是協助當事人降低不安感、釐清重點與流程,並找到最合適的解決辦法。如有家事法律問題想要立即諮詢,歡迎致電或加入官方LINE與我們聯繫。

家事事件法是什麼?與民法差別?家事法庭處理什麼案件?

家庭糾紛通常相對複雜,過去中華民國法律在離婚、繼承、監護等案件上,都是依照民事訴訟程序來審理,但傳統訴訟強調對抗、講究勝負,忽略了家庭問題需要更多「保護、調解與人性化」的彈性。因此,2012年(民國101年)6月1日正式施行《家事事件法》 ,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家庭糾紛的程序法。其特色包含:強調先透過協調、溝通化解爭端,謀求子女最佳利益,以及審理程序的彈性(程序不公開、遠距視訊審理等)

家庭問題該看民法還是家事事件法?兩者有什麼不同?

《民法》屬於「實體法」,主要規範人民在婚姻、親子、繼承等方面的權利與義務,例如「誰是孩子的監護人」、「遺產如何分配」等。 而《家事事件法》則是「程序法」,規定了「家庭糾紛該怎麼處理、由誰來審理、如何進行調解與裁判」,民法是定義權利,《家事事件法》是教你怎麼實際解決爭議。

家事事件法的三大特色介紹

調解優先:法院會先安排協調、調解,讓雙方有機會溝通,而不是一開始就開打官司。 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原則:特別是在監護、探視或扶養等案件中,法官會以未成年子女的福祉為首要考量。 程序彈性與保密性高:家事案件通常不公開審理,並可採視訊或書面方式進行,減少當事人的壓力。

家事法庭處理哪些案件?家事事件五大類別概覽

依照《家事事件法》,家事事件大致可分為以下五大類: 婚姻事件:離婚、撤銷婚姻、夫妻財產分配、夫妻同居請求等。 親子事件:監護權、探視權、扶養費、認領、收養、親子關係確認等。 繼承事件:遺產分割、遺囑效力、繼承權確認等。 保護事件:家庭暴力保護令、暫時處分、親權限制等。 其他家事事件:監護宣告、失蹤宣告、親屬關係確認等。 這些案件都由家事法庭負責審理,並由受過家事專業訓練的法官、調查官及社工共同參與,確保程序兼顧法律正義與家庭關係的修復。

家事事件五大類詳細分類與差異說明

類別 事件內容
身份確認(甲類事件 ) 一、確認婚姻無效、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。
二、確定母再婚後所生子女生父事件。
三、確認親子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。
四、確認收養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。
婚姻或收養撤銷(乙類事件) 一、撤銷婚姻事件。
二、離婚事件。
三、否認子女、認領子女事件。
四、撤銷收養、撤銷終止收養事件。
財產爭議(丙類事件) 一、因婚約無效、解除、撤銷、違反婚約之損害賠償、返還婚約贈與物事件。
二、因婚姻無效、撤銷婚姻、離婚、婚姻消滅之損害賠償事件。
三、夫妻財產之補償、分配、分割、取回、返還及其他因夫妻財產關係所生請求事件。
四、因判決終止收養關係給與相當金額事件。
五、因監護所生損害賠償事件。
六、因繼承回復、遺產分割、特留分、遺贈、確認遺囑真偽或其他繼承關係所生請求事件。
身份狀態與人身保護(丁類事件) 一、宣告死亡事件。
二、撤銷死亡宣告事件。
三、失蹤人財產管理事件。
四、監護或輔助宣告事件。
五、撤銷監護或輔助宣告事件。
六、定監護人、選任特別代理人事件。
七、認可收養或終止收養、許可終止收養事件。
八、親屬會議事件。
九、拋棄繼承、無人承認繼承及其他繼承事件。
十、指定遺囑執行人事件。
十一、兒童、少年或身心障礙者保護安置事件。
十二、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。
十三、民事保護令事件。
日常生活爭議(戊類事件 ) 一、因婚姻無效、撤銷或離婚之給與贍養費事件。
二、夫妻同居事件。
三、指定夫妻住所事件。
四、報告夫妻財產狀況事件。
五、給付家庭生活費用事件。
六、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事件。
七、變更子女姓氏事件。
八、定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事件。
九、交付子女事件。
十、宣告停止親權或監護權及撤銷其宣告事件。
十一、監護人報告財產狀況及監護人報酬事件。
十二、扶養事件。
十三、宣告終止收養關係事件。

對當事人來說,最怕的不是進家事法庭,而是不知道該準備什麼。提前弄清楚自己的案件屬於哪一類、及早諮詢專業律師並蒐集對應證據,才能避免自己因不熟悉程序或法院考量重點而影響結果。

強制調解是什麼意思?家事法庭訴訟流程圖

《家事事件法》第23條

  1. 家事事件除第三條所定丁類事件外,於請求法院裁判前,應經法院調解。

  2. 前項事件當事人逕向法院請求裁判者,視為調解之聲請。但當事人應為公示送達或於外國為送達者,不在此限。

  3. 除別有規定外,當事人對丁類事件,亦得於請求法院裁判前,聲請法院調解。

在進入家事法庭前,多數案件並不是馬上就可以請法官審理,而是要先經過一個重要的步驟:強制調解。根據《家事事件法》第23條 規定,除了丁類事件(例如死亡宣告、監護宣告、保護令等狀況)之外,大部分的家事案件(像是離婚、監護權、扶養費、財產分配等)都必須先經過法院調解。也就是說,即使你一開始是直接「告到法院」,法院也會把案件當作「調解聲請」來處理。

為什麼要「強制調解」?

原因很簡單:家事案件跟一般的糾紛不同,牽涉的多是親情、婚姻、家庭、子女利益。法院希望雙方能先透過協商,找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式,而不是僅靠判決來定勝負。強制調解的目的不只是為了減少訴訟量,更是希望藉由第三方中立(法院調解委員)的介入,幫助雙方冷靜下來,避免因情緒化衝突讓家庭關係徹底破裂。

台灣高等法院家事事件處理流程 (圖片來源:台灣高等法院-便民服務-家事事件訴訟須知 )

以下整理家事法庭訴訟流程(簡化版),讓各位可以快速理解:

  1. 聲請/起訴:一方提出訴訟或聲請,讓案件進入家事法院。

  2. 調解前置程序:除了丁類事件外,先透過法院進行調解。

  3. 調解成立:若雙方達成協議,法院會製作「調解筆錄」,該調解筆錄與判決具有同等的效力。

  4. 調解不成立:若無法達成協議→案件將進入審理階段,由法官來裁判。

  5. 法院裁判:法官依據法律條文、兩方證據及論述、子女最佳利益等來作出判決。

家事法庭不出庭會怎樣?當事人一定要到場嗎?

很多人以為打家事官司請律師到場就好,自己可以完全不用現身,其實不盡然!家事案件不同於一般民事訴訟,往往與個人權利與義務密切相關。法官有時會需要直接聽取當事人的心聲,才能更好地判斷哪個方案最符合「家庭、子女的最佳利益」。因此,根據《家事事件法》第13條,家事法庭原則上允許當事人委任代理人(例如委託律師)出庭,但若法官認為案件需要釐清細節,或當事人的親自陳述對判斷有關鍵影響時,就可以命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本人到庭。

那如果法院通知了,但當事人沒有正當理由無故缺席呢?依《家事事件法》第13條《民事訴訟法》第303條 規定,法院可以裁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(得連續處罰)。雖然條文中規定「家事事件不得拘提」,但無故缺席不僅會受到金錢上的制裁,還可能會影響法官對案件的觀感。所以如果有接到須本人出庭的相關通知,請不要隨意缺席!如有特殊情況(身體不適、不可抗因素)等正當理由,也記得提出相關證明並向法院請假改期。

家事法律師推薦|家庭暴力、離婚、遺產繼承、監護宣告線上諮詢

【家事事件法線上免費諮詢】婚姻/家庭/親子/繼承問題一次解惑 家事案件的挑戰,不僅在於法律條文,更在於過程的細膩與情感的牽動。 從第一次聲請、文件準備,到家事法庭的調解與證據呈現,每一個步驟都可能影響最終結果。 離婚財產如何分配?子女監護權歸誰?遺產如何分割?這些問題牽動的不只是法律,更是整個家庭的未來。 我們的家事法律師團隊,提供完整的專業協助: 婚姻與家庭問題:協議或訴訟離婚、夫妻財產分配、贍養費、家庭生活費用給付。 親子爭議處理:監護權、扶養費、探視權、親權行使變更、收養與終止收養。 繼承與財產規劃:遺產分割、特留分請求、拋棄繼承、遺囑真偽確認。 家事法庭流程指導:家事事件法程序說明、合法蒐證指導、調解談判策略規劃。 讓專業律師陪你一步步釐清家事事件流程,在保護自身權益的同時,也找回家庭的平衡與安定。

85885法律網團隊結合婚姻、家庭、親子與繼承等各面向的專業律師,提供您最需要的服務與專業建議。我們深信:『家務事雖難斷,但絕非無解。』希望透過專業的服務與協助讓每一位客戶在情感、法律上取得平衡,平和的解決問題。各類型家事法律問題、家事法庭程序疑問,都歡迎致電或加入官方line進行免費法律諮詢!